保密条例

  成都市金宏源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保密条例

金司字05第11号

  一:目的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范围的不断扩大,公司销售的一些产品如晒图机,扫描仪,工程复印机等产品越来越多的与国家涉密单位进行往来。为加强服务,更好的为涉密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与支持。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保障涉密单位的机密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在不涉及机密单位机密的情况下。提供产品的良好服务支持。

  二:职责

  公司实施保密职责的部门:人力资源部 业务部 服务支持中心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体涉密部门的员工保密培训以及新进员工的保密培训,在达到要求后方可上岗。同时进行保密工作指导。

  业务部:负责与涉密单位进行接触的业务人员的管理,新进人员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提供保密培训合格的证明方可上岗。

  服务支持中心:负责与涉密单位进行接触的技术人员的管理,新进人员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提供保密培训合格的证明方可上岗。

  三:管理对象

  1:客户秘密事项

  2:公司涉密员工

  四:条例

  1:公司接触属于国家机密单位的人员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保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公司人员进入国家机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该单位的保密规定,不得违反。

  3:到访前需提前电话联系该单位相关人员,征得同意后,将个人用手提电脑,U盘,带摄像的手机妥善安置,在未明确征得对方同意时不得随身携带进入,以避免不必要的猜测。

  4:进入对方工作区时,需严格按照对方接待人员要求待在指定活动范围,不得随意走动和观望及打听。

  5:保养和测试机器时,除对方同意和在场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对方的图纸和任何可能涉密的物件。

  6:严格实行回避制度,除开必要的情况下,在对方使用中,尽可能的回避接触保密资料。

  7:由于疏忽或大意违反规定带入的违禁品,如U盘,移动硬盘等。如对方按条例不允许带出的,需积极配合,不得违反。回来后即刻调离现岗位,做保密不合格处理。

  8:确因对方实际需要必须接触相关机密的,将由公司特别指派签署了“录用保密承诺书”的公司员工。将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相关规定执行,并且承诺一旦有任何泄密,按照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自总经理签字后即刻生效

  备注: “企业员工保密守则”及“高级管理人员保密守则”见附件一

  成都金宏源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05年3月

  附件一:

  企业员工保密守则

  1.模范遵守企业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2.增强保密观念,在日常工作特别是涉外工作中严守企业秘密。

  3.要经常教育并严格要求下属特别是身边工作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4.凡属企业秘密事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泄露,也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5.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锁好,或交秘书保管。

  6.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涉及企业秘密。

  7.不得使用未经主管安全部门检查的进口办公设备和通信设备。

  8.不得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密码电报回宿舍阅办。

  9.办公时间如有工作以外的客人来访,应在接待室接待。

  10.不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

  11.不在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企业秘密事项。

  12.不在汽车内谈论企业秘密事项。

  13.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时,要指定专人或亲自妥善保管。

  14.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交秘书或秘书部门登记、管理。

  15.如发生失、泄密事件,要立即报告上级。

  高级管理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